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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装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者:帝奥 发布时间: 2014-07-09 13:15 浏览次数:
1. 确保对一切施工设备、电梯公司施工的工作区及其通道进行定期检查,找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不安全因素。
2. 采取措施排除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不安全因素或改正不安全的施工行为。
3. 如果消除不安全因素的责任属于其他责任方,则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商,责任方与所在电梯公司的工地主管或经理及时处理这些不安全因素。
4. 无论何时,当其他行业工人的不安全施工行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公司财产损失时,须立即通知你的工地主管,并以书面形式向工地负责人和所在电梯公司主管或经理通报这些不安全施工行为。
5. 按照以下原则汇报所有责任事故,
(微信公众号:电梯)
无论事故轻微到何种程度:
(1) 对于严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须立即通知所在电梯公司在当地的办事机构,立即向电梯公司主管或经理通报导致任何员工死亡或住院治疗的任何一次事故或人身伤害事件;
(2) 对于时间要求并不紧迫的轻度工伤,则于24h以内邮寄信件或打电话通报电梯公司主管或经理;
(3) 不得对公司指定授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谈论事故细节。
6. 在必须占用公共场所施工或存放物料时,须在占用区周围安装牢固护栏、设警告标识牌和警示灯。(微信公众号:电梯)
7. 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公司物料存放场地。
8. 确保全体员工了解本工种施工作业的危险性,开工前简明扼要阐述安全注意事项,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9. 不准因疲劳作业、酗酒、吸毒、服用兴奋剂或违禁药品或其他可能危及本人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身体原因导致其工作能力下降、对危险反应迟钝的员工上岗,并将这一情况通报电梯公司主管或经理。
10. 严格执行公司的工伤事故报告制度,正确填写材料 数据清单。
11. 因就餐、收工或其他原因离开工地之前,确认你的下属员工所在地点。
12. 未经电梯公司主管或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设备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
13. 未经电梯公司主管或经理批准不得使用工作平台、电梯轿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送非本公司人员或物品。
14. 定期检查全部工具、爬梯、起重吊链和劳保用品等有无损坏,损坏的物品必须做上标识并停止使用,运出工地返修或退换,必要时在公司的工地日志上做记录。
15. 每周召开一次工地安全会,
(微信公众号:电梯)
保存会议记录。
16. 张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所要求的资料,包括该工地发放的引用资料。
17. 在工地醒目处张贴急救站位置示意图以及医生、救护车队、消防队和公安部门的电话号码。
18. 确保所要求的通报(信息沟通)、疏散、消防和其他应急处理程序在工地上张贴出来。
19. 要求公司员工遵守本手册中阐述的安全要求与公司安全方针。
20. 在地方政府机构对工地进行任何检查之前,通知电梯公司主管、经理或安全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