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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电梯管理措施
发布者:帝奥 发布时间: 2012-07-17 08:20 浏览次数:
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电梯制造、安装、维修、改造许可制度.认真落实 所采取的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 提示性安全技术措施和附加预防措施等。
2电梯的使用阶段应当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的技术主要措施 (1)根据本单位特点和设备数量.设置安全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电梯 的技术特性或者公共场所安全需要.配备电梯司 机。(2)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 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3)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有效 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4)将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被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5)在 电梯显著位置标明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名 称及其急修和投诉电话。(6)保持电梯轿厢内紧急报 警装置与救援服务的持续联系。(7)按照预定的条件 使用电梯。(8)妥善保管电梯的层门三角钥匙、机房 钥匙和启动钥匙。(9)每月对电梯进行一次白行检查,经检查发现有 异常情况时予以及时处理,禁止电梯带故障运行。(10)监督电梯日常 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维护保养电梯。(1 1)做好电梯运行管理记 录,督促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做好质量检查和相关维护保养记录。 (1 2)在定期检验周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安装地规定的检验机构 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不使用安全检验合格 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电梯.以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电梯 (1 3)对经历 自然灾害后,发生事故后.以及因超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而 停用,需再次投入使用的
乘客电梯.应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 新投入使用。(14)电梯存在无法消除的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 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期限 要求的电梯或者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解体。(1 5)按照 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 措施和救援预案;对于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医 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 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习,其他使用单位可 根据本单位特点和条件,适时进行救援演习等。
2.2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采取的技术主要措施 (1)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 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并予以实施。(2)至少每1 5日对 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3)每月不少于1次对门锁 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制动器等进行检查。(4)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 悬挂钢丝绳、接触器和其他运转部件的外观和运转情况进行检查。 (5)每年不少于1次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出具自检报 告 (6)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立即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采取 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并及时排除故障;对故障一时难以排除的,书 面通知使用单位暂停使用电梯,在故障排除前不将电梯交付使用等。 在电梯的生产和使用环节,通过正确采取上述安全技术措施, 将有效地降低电梯事故风险,减少事故发生。